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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日晚上12点左右大姑父送大姑去就诊,当时表现的症状是呕吐,腹泻,上半身疼痛,医院当班医生在没有对患者进行全方位检查的情况下果断的开了治腹泻的药并留院观察,于9.3日早上7点左右再次病发并告知医生患者疼痛难忍,但医生以还未到上班时间为由未加进行整治(上班时间早上8点),一度拖延时间到8:27做了份心电图,但是听大姑父说那个时间患者已经没有任何反应,在强制无效后医院宣告患者离世,我试问这属于前期误诊后期延误最佳黄金抢救期吗?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湖南省-张家界市 医疗纠纷 2021-09-03 14:47:40
用户:158*****329
律师回复(2)
  • 田希超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1-09-03 14:57:54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不是认定为医疗事故,心脏有疾病前期的表现和肠胃方面的毛病很相似。医院在诊疗方面存在过错,建议你们通过诉讼维护权益,我们是专门做医疗纠纷的维权律师,有需要可以帮你分析病历。

  • 回复于2021-09-03 14:58:25

    需要分析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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