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被害人在谈对象期间 我以做生意为目的向被害人借了七万多块钱,我本来先干生意但是没有做成,被害人问我 我欺骗被害人了,借的被害人钱 我打有借条,我也一直说凑钱还她。现在被害人告我诈骗她钱,在她报警后 案发后我及时退还了被害人钱,并且被害人也打了谅解书在咱县公证处公证了,我们之间也有还款协议,我在刑警队也说了确实干生意没做成,不敢给被害人实话实说,但是钱上面确实是借的 不是有意骗钱,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检察院,像我这样的情况检察院会不会起诉 法院怎么判?有没有争取缓刑可能?判缓刑不判有期徒刑
河南省-商丘市
刑事辩护
2021-09-05 1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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