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暴力行为。男方婚前房产,婚后公证共有。现男方提出首付款男方支付 女方贡献小,不同意均等分割,要求扣除首付后分割。女方婚后父母付首付购房,未交房未拿房产证,有父母赠予女方公证,男方提出分割首付款和还贷部分。男方提出五万举债用于还房贷,还房贷月份收入未提供。 女方要求均分婚后公证房屋 以及不处置未交房房屋,以及不认可房贷,是否可以?

山东省-青岛市 婚姻家庭 2021-09-07 21:18:34
用户:136*****855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9-07 21:22:19

    你好,首先对于男方公证为夫妻共有财产,女方有权进行分割,女方父母赠予给女方的房子,男方无权进行分割。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人

    回复于2021-09-07 21:22:35

    你好!公证共有与赠予女方一人的有法律效力。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1-09-07 21:27:06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法院应该会在查清事实真相后公平公正判决

  • 回复于2021-09-07 21:30:57

    您好,您的财产比较复杂,简单文字说不清,建议电话咨询,能给您解答的比较详细

  • 回复于2021-09-07 22:51:56

    共有房屋应该平分,赠与你个人房屋不用分配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85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