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并且随时可以带孩子出去游玩,现在男方家庭不允许女方带孩子出去旅游,女方每个月给了500生活费

江西省-吉安市 婚姻家庭 2021-09-08 11:37:27
用户:178*****110
律师回复(5)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04人

    回复于2021-09-08 11:42:58

    你好,建议多沟通解决,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1-09-08 11:45:53

    你好!探望权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9-08 11:52:54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回复于2021-09-08 15:20:43

    探视权有明确规定吗?还是口头约定的可以带出去游玩?游玩的界定每个人理解不一样。

  • 回复于2021-09-08 17:23:47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8*****11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