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做了五年多了,都没给交社保,(2016.5月至2021.7月份劳务公司都没给交社保,2021.7月份又续签了第二次劳动合同,开始给我交社保了,签合同时,只让我们签了名字和身份证号,里面的内容和日期都是空白的,第一次签的合同和第二次一样,只写了名字,身份证号,里面的内容和日期都是空白的,)我是不是能让劳务派遣公司给我补交(2016.5月份至2021.7月份)的社保?能不能以没给交社保理由,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金?
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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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0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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