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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个人原因辞职,用人单位以合同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辞职或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辞职的,乙方应赔偿违约金2000元”为由,让我出付违约金,并支付10月的五险费用,五险我能接受,违约金能不支付吗?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1-10-08 21:27:04
用户:189*****970
律师回复(1)
  • 曹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1-10-08 21:39:08

    正常来说合同约定没有违背法律规定,应当遵循。但2000元违约金具体怎么划定的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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