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4人成立了一家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4人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25%、25%和10%。甲、乙、丙三人组成董事会,由甲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不设监事会及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益平分,风险按各股东出资比例承担。乙以W专利折价25万元,出资。甲、乙两人另设有B公司,乙的W专利事先在B公司出资,并移转了所有权。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C公司负债80万元。之后,A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总计150万元资产的90%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
问:
⑴ 该公司存在哪些问题?⑵ 如何解决?
吉林省-四平市
公司法律
2021-10-08 22: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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