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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时间为9,30日本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10,9日他人告知我,结果为开除本人。目前没有办理任何辞退或者离职手续文件,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文件。只是10,11微信通知。也没有具体开除文件。另外还有公司以造成公司损失为由,扣款17000多元,****作为后勤主管,报险事项未尽到沟通义务,消极怠工,给予经济处罚 17380.8 元,每月薪资中扣减 3000 元,次月起逐月核减。转符合法律法规吗?

福建省-漳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0-12 11:03:46
用户:191*****798
律师回复(4)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1-10-12 11:05:30

    你好,公司没有出具书面通知,可以继续上班,扣除工资可以向监察大队举报。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516人

    回复于2021-10-12 11:06:50

    您好,扣款需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需要单位举证,没有证据不能扣款

  • 回复于2021-10-12 12:18:57

    建议继续上班,等下发文件后申请劳动仲裁

  • 魏可律师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1-10-12 16:18:58

    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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