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成立的公司投入30万,后拉我入伙承诺给我20%的股权但在公司盈利后要先收回投入的30万之后再按股权进行分红。
现在发了一份股权赠与协议给我,使用赠与是否合适,与我是否有大的影响。
其中有一条详细如下,请帮忙看是否合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所受赠的股权赠与或转让给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赠与或转让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如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的意思是股权赠与便与他们手上的一致,后续也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我的想法是,若是我实际股权行驶,将来能够进行正常变更和转让则名义无所谓。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1-10-15 23: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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