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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单位工作六年,一直没交社会保障,我现在61岁,我以不交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们签的是劳动合同)单位以过了60岁就是劳务关系为由,不给经济补偿金,有法律依据吗?

江苏省-常州市 其他 2021-10-22 19:03:05
用户:187*****56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10-22 19:11:45

    根据法律规定到了退休年龄确实劳务关系;但是你可以主张他补交保险费用。

    用户追问2021-10-22 19:14:29
    我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也可以以劳务关系对待吗
    律师回复2021-10-22 19:15:21
    因为法律规定,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用户追问2021-10-22 19:17:07
    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可以提供一下吗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0-22 19:41:00

    可以要求对方补交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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