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电动车,交警处理对方全责。电动车当时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大人受伤,到医院检查,医生对伤口没有消毒和打破伤风,拍片出来脚踝和膝盖,右肩膀肌肉和胫骨摔伤。就给一些贴药回来贴。回来后4天脚踝处和膝盖未见好专,伤口发炎发肿,在到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要住院治疗。住院8天后出院医生建议在休息3个星期。请问一下律师,这个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是什么算?目前保险公司只给21天的误工费,没有精神损失费。我们这个住院8天的误工费有算吗?
福建省-莆田市
交通事故
2021-11-05 09:14:45
用户:18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