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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劳动合同里面工作地点是这么写的:乙方的工作地点:昆山,或者公司批准的其他便于员工的工作地点。同时,公司保留经事先书面通知变更员工目前工作地点至公司其他场所得权力。 我在公司已经7年了,都是呆在昆山工作,偶尔出差外地,但是公司最近要求我以后调深圳工作,不想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依据最后一条,是否我无法主张赔偿?)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1-10 17:06:18
用户:139*****745
律师回复(3)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1-11-10 17:11:22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周巍律师

    月帮助117人

    回复于2021-11-10 17:24:23

    可以拒绝去深圳,应该以昆山作为岗位设置所在地。如果公司以你拒绝服从调岗辞退你,才能主张赔偿

  • 回复于2021-11-10 18:29:55

    需要详细咨询的话,请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方式联系我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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