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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员工9月份来我这边上班,做到10月份突然不做了,期间多次请假,辞职也不提前说,说不干就不干,11月份来问我们结工资,说不给工资就告到劳动局,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广东省-中山市 其他 2021-11-15 16:22:28
用户:188*****53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1-15 16:33:21

    你好, 建议你找对方协商解决,有签合同吗?有交社保没有?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9人

    回复于2021-11-15 16:36:07

    保留员工请假 辞职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员工自动离职。如果离职前的工资未发放,需要支付。

    用户追问2021-11-15 16:44:21
    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我们没有无故拖欠工资,只是感觉这种员工有点有恃无恐,来我这上班之前就跟人家劳动局打过官司,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律师回复2021-11-15 16:47:00
    您没办法控制这个人的行为,他非要去举报或者仲裁之类,我们也控制不了。但是无论举报还是仲裁,都是讲证据的,公司需要留存好他请假 离职 公司已经按时发放工资的证据,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对方的请求也就得不到支持。
    用户追问2021-11-15 17:13:33
    他是9月份才来的,因为我们10月底才发9月份的工资,10月份才做几天就突然说离职,就是突然下命令,发了一封离职信,然后电话都不回,因为他在我们厂的职位算核心,他这边不在我后面的员工就没有事做,基本上就要停工了,而且态度及其恶劣,我们也不想这么爽快就结工资给他,但我们没有无故拖欠工资,我们老员工都可以证明,我是想咨询你,如果他告到劳动局,我们要怎样说怎样处理才对我们有利
    律师回复2021-11-15 17:17:35
    将他的行为如实向劳动局陈述,表明公司并没有恶意拖欠工资的。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1-15 19:00:34

    请假可以克扣相应的工资,工资已经结清的话到时候提供相关证明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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