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招考上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上要求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一年内具备,因为本人是高中教师资格证,所以在报名时专门询问是否符合条件,人社局说没问题。招考上之后又问过学校人事老师、县人社局,都说不用再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现在突然以没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为由通知要解聘!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的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 ,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教育局、人社局的做法是否妥当?
四川省-遂宁市
劳动争议
2021-11-23 08: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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