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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确认后便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金额为三个月会计服务费的违约金,且乙。方不退回原甲方支付的剩余代理服务费 2.本合同期满,如双方都未向对方提出书面停止合同告知,则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一个合同周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1-12-02 22:12:05
用户:177*****276
律师回复(1)
  • 赵爽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1-12-02 22:12:20

    请问你具体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

    律师回复2021-12-02 22:12:25
    建议你把具体问题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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