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月25日入职公司助理工业设计师一职,合同规定试用期三个月,但现在刚过去一个多月,今天设计总监说因明年公司规划要去掉助理工业设计师这一岗位,所以不需要我任职了,让我离职。在和人事要求索赔一个月工资时对方不接受,说他们没有违法辞退,是在跟我协商,可以今天走或者做完这周再走,单方面让我今天走才是违法,所以只会补偿半个月工资。但是这种情况不就属于无故违法辞退吗?应向公司索赔2n工资补偿,也就是一个月工资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1-12-07 1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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