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赌博,指使时任某国有公司出纳的表妹乙(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万元给自己,并谎称用于购买住房。乙从保险框中取出50万元现金后,仅给了甲40万元,但对甲反复强调“我一共借给了你50万元哦”,随后将剩下的1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奢侈品。10天后,当甲向乙还款时,乙要求甲必须还50万元,甲只好照办。乙随后将50万元现金放回公司保险柜。公司会计丙(国家工作人员)发现乙取走了现金50万元,但不知道乙已经归还了50万元,因暗恋乙,遂在单位账目上注销了50万元。【问题】分析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及刑事责任。
河南省-郑州市
其他
2021-12-16 13:10:27
用户:15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