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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1月4号入职厦门未来时光有限公司。这个月的12月17号口头宣布解散公司,然后但是没有提到赔偿问题。还说我们可以做到1月21号,然后我昨天听说到公司没有赔偿。我去跟老板说表示做到这个月底的12月31,然后索赔一个月的赔偿金,现在对方不给。给的话是算12月17号-1月17号的一个月赔偿金。然后12月份的工资也只算到这个月的17号。但是我从17号开始到今天都有来公司上班打卡。我要求结算到这个月的今天工资。有以下几点需要各位老师解答:1.请问对方这样做是合理的么?2.就是宣布解散到赔偿员工的一个流程是怎么样的?3.赔偿和工资结算当天可以要求公司现结么?4.公司需要出具什么证明给我?

福建省-厦门市 劳动争议 2021-12-28 15:30:29
用户:186*****871
律师回复(5)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789人

    回复于2021-12-28 15:35:01

    至少要补偿2个月工资,可以要求现结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5人

    回复于2021-12-28 17:50:5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12-28 19:21:39

    直接去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解约补偿

  • 回复于2021-12-28 21:05:07

    你好,具体可点击头像。

    律师回复2021-12-28 21:05:17
    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 魏可律师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1-12-29 11:53:26

    建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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