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3月6日与《巴中市巴州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签订购买渔溪镇龙嘴大街万兴家园商品房期房一套,建筑面积123.56平方,总金额¥284188元,2015年3月6日当天交房款¥130000元整,房子交付日期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交房,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已逾期六年未交房。
期间2017看春节回来后找到售楼处,说晚两年交房,但末变更合同,后来售楼处就没开门,也找不到对接的人,请问诉讼时效过联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谢谢
四川省-巴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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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2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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