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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鼓励普通员工入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老板以没有钱为由不退还股份,并且还在工作方面给予该员工压力,想让其自动提出离职,该员工如果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结算清和公司的所有工资股份等情况是否有法律法规支持

山东省-烟台市 其他 2022-02-17 00:00:01
用户:159*****523
律师回复(6)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11人

    回复于2022-02-17 00:02:12

    看当时的合同约定。。。

    律师回复2022-02-17 00:02:19
    持股合同约定,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42人

    回复于2022-02-17 00:03:29

    可以的,当然可以提出这个主张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62人

    回复于2022-02-17 00:07:30

    你好,需要看看入股协议

    律师回复2022-02-17 00:07:50
    我是烟台律师,你可以私聊我发给我看看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3人

    回复于2022-02-17 00:27:36

    可以支持员工请求的。工资无股份适用不同法律。劳动仲裁不解决股份问题,单独起诉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9人

    回复于2022-02-17 07:06:25

    你好,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2022-02-17 07:06:57
    对于入股情况需要去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2-02-17 08:10:35

    你好,如果公司有支部抵债情况才能进行,但可以要求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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