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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3岁在十月中旬骑摩托车被私家车撞倒 腿部受伤,未住院,门诊治疗,医药费总计16000余元(部分没有发票),现阶段并没有完全恢复好,交警判责私家车7,我父亲3,私家车只有交强险,请问除了保险理赔的部分,肇事司机是否应该赔偿多余的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用等?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交通事故 2022-02-28 18:37:05
用户:151*****237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2-02-28 18:40:25

    您好,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肇事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是否赔偿营养费要看是否有加强营养的医嘱。精神损失要看是否构成伤残,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2-28 19:05:07

    当然,对方交强险范围外不足的部分,对方承担70%,你父亲自己承担30%,你父亲承担不了多少钱的,大多数都是对方承担的。

  • 回复于2022-02-28 22:49:36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律师回复2022-02-28 22:50:22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律师回复2022-02-28 22:50:27
    具体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律师回复2022-02-28 22:50:32
    或者电话咨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3-01 12:01:35

    你好,需要结合病历资料、是否构成伤残等综合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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