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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任在2007年认识,我们来自不同的城市,她是浙江的我是四川的,那时候我在那边上班认识了她我们在一起一年多,后来来到我老家四川,回来到这过完年的时候打算还去,后来因各种原因就没去,在2009年有了自己的小孩,那时候我们都还小没有潜意识的想法,造成的后果,在2012年我们以感情不和她走了,小孩现在已经上六年级了,从这么多年她从未给孩子打过电话问候一下,我也没和联系过,在6-7年前我和她通过话都没说两句话她就挂断了电话,现在我条件有限打算要她抚养,律师您看还能行吗?

四川省-广元市 婚姻家庭 2022-03-21 21:13:20
用户:152*****531
律师回复(8)
  • 张安琪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2-03-21 21:22:24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回复于2022-03-21 21:24:37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抚养权。

  • 回复于2022-03-21 21:28:27

    你好,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回复于2022-03-21 22:12:54

    你好,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参考下列条件之一的: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人

    回复于2022-03-21 22:38:2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5人

    回复于2022-03-22 08:34:57

    这种情况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回复于2022-03-22 10:54:56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回复于2022-03-31 21:10:59

    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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