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合伙我占30%,起初出资5万左右,期间用挣的钱付给合伙人母亲转让费10万,这个费用是她看我们经营好了以后要的,之前让他们快干黄了,一些固定资产都是破旧的家具也不值10万,当初就觉得吃亏,现在一年净收入大概五十万左右,几乎我一个人经营起来的,合伙人很少参与经营,更觉得不平衡,这时有个朋友想给我投资让我自己再开一家同样性质的店,但是位置离得很远,我想两边都干可是合伙人不同意,让二选一逼我退出,我要十五万他说只能给我当初投的五万,我有必要跟他打官司吗?我应得的是哪些钱?
山东省-济宁市
债权债务
2022-04-20 2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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