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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2020年12月份卖出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房产证,跟买方签的合同,补充协议里面表示能办房产证的时候无条件1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在21年1月4号的时候开发商贴出了通告,让我们去交钱,因房屋面积大了,我们没去交,开发商告了我们4位代表,没告我,我就一直拖着没交,在11月份的时候买方主动给我2000块钱让我去交钱办证,我12月1号交的钱,昨天证刚办下来,现在买方以合同说事,让我赔偿违约金,因为办证的时候我托了一年没交钱办证,我该怎么办

山东省-淄博市 其他 2022-04-23 21:43:42
用户:159*****16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2-04-23 21:49:09

    你们违约责任是啥,如果无违约责任就不用管了

    用户追问2022-04-23 21:53:50
    违约责任是,一方违约要赔付守约方交钱时以日计算,万分之六
    律师回复2022-04-23 21:55:02
    那就等他起诉再说吧,
    用户追问2022-04-23 21:58:26
    我这个算违约吗?法院会采取他的提案嘛,我就是想省点钱,没想到倒霉了。
    律师回复2022-04-23 22:00:33
    有约定的话,是算的,就看对方起诉不,一般人嫌麻烦,再看看吧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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