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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开发商2020年10月5日签合同,约定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开发商到2021年3月28日才发开始发出交房通知,开发商以疫情为借口不予以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我该怎么维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其他 2022-05-02 23:38:04
用户:159*****927
律师回复(2)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62人

    回复于2022-05-02 23:41:01

    你不要去管开放商的通知,你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就是了。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216人

    回复于2022-05-03 07:16:56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把合同发给我帮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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