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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月我开的小车停靠在马路边,开后车门时,被一辆骑自行车的人挂上了,然后他又闯上了迎面驶来的的小轿车而摔倒,后到医院进行治疗,用去医疗费46503.40元,伤残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十精神损失费共计100713.9元。另外还有营养费1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鉴定费2000元,诉讼费1400元。今年4月,法院判我的保险公司焙医疗费1800元,伤残费91,000元,无责方没有赔,剩下的钱都由我赔了43081.32元。 我咨询的内容是一、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属于伤残费还是属于医疗费。二、伤残费全责方保险公司赔10/11,无责方应赔1/11。请律师指教。

湖北省-十堰市 其他 2022-05-14 15:41:51
用户:139*****647
律师回复(2)
  • 阮小刚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2-05-14 15:51:25

    你好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都是单独的费用项目,不属于医疗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项目。

    律师回复2022-05-14 15:52:03
    另外 关于本次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如何认定的,你这边是全责吗?
    用户追问2022-05-14 16:18:31
    我是负全责的,我问的是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费,是属于医疗费的赔偿项目,里面还是属于伤残费的赔偿项目里面的项目。
    律师回复2022-05-14 16:29:40
    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属于交强险中医疗费项目,伤残费项目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无责也需要承担10%的赔付责任。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陈星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2-05-14 16:09:58

    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属于医疗费项下的赔偿项目

    律师回复2022-05-14 16:10:57
    按法律规定无责方赔偿不高于十分之一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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