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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于2021年2月1日出租,合同约定房租一年13000车位一年1500,租期一年,一年后协商租赁,物业水电由租客缴纳,出租一年零五个月,租客未交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交了一年,通过近期多次催要租客缴纳一年半物业费,第一年租金于租赁日全部付完,第二年租金只付了13000,另有1500多次催要不给,,现在让其搬出剩余租金退回,租客拘不搬出,现在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山东省-济南市 房产纠纷 2022-05-24 22:33:22
用户:175*****12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5-24 22:59:37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详细咨询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回复于2022-05-24 23:16:29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以对方违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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