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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本人在柳州市。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个鱼塘边流水口钓鱼,但是没有钓到鱼,5月29号。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被鱼塘的工作人员抓到了 并且把我的鱼竿给没收了,还赔偿了200块钱,我本人也不知道那是人家私人领域,他也没有警告我直接叫我赔钱 他就说如果不赔钱就直接报警。这样合理吗?我的鱼竿可以向鱼塘主索要拿回来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其他 2022-05-30 02:14:18
用户:132*****25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5-30 04:55:24

    个人是无权没收你的财物的

  • 朱雪飞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5-30 10:04:39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的,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权直接没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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