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份在广东东莞以租代购了一辆电动中型面包车,购车时卖车方承诺不想要车的时候可以多给一个月租金当做退车的费用,退车时却让我去另一家租赁公司把自己以租代购的车转租出去,还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大致意思就是,甲方(我)无力偿还以租代购车辆,现将车辆委托给第三方(乙)公司出租,车辆租出去的租金用来偿还甲方(我)委托(乙)公司承租车辆的月供,车辆没租出去的每个月还是由甲方(我)来承担每个月月供,直到协议期满为止,协议期满,车辆归(乙)租赁公司所有。这种情况打官司有几率打赢吗
湖北省-武汉市
债权债务
2022-06-09 22:08:50
用户:18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