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患有肝血管瘤3年余,一直定期检查,先前检查一直是1个肝血管瘤,并且指标达不到手术标准就一直定期复查,直到2019年11月在西宁某医院检查时,腹部彩超单显示2个肝血管瘤,先前的血管瘤也比前一次检查时大了一些,虽未达到手术指标,但本人近年要考取公务员怕影响体检结果,于是2020年3月去海西州人民医院检查并咨询手术事宜,当时已告知主治医师2019年11月在西宁某医院检查时有2个肝血管瘤,要求将其全部根治,主治医师对病情悉知后告知本人考虑是否手术,本来家人优先选择微创术治疗,但出院后,发现肝上还有小的血管瘤,后经医疗鉴定,鉴定医院只有20%责任,然后医院没有任何赔偿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医疗纠纷 2022-06-14 13:48:33
用户:138*****19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2-06-14 14:11:33

    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医疗侵权纠纷

  • 陈华律师

    月帮助63人

    回复于2022-06-14 14:14:55

    你好,建议先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8*****19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