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关于离婚经济适用房的过户问题,就是说夫妻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然后住满五年之后,夫妻离婚了,但是经济适用房没有补交综合地价款,但是现在夫妻离婚了了,房子双方离婚协议里归男方所有。那么在没有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过户可以将女方的名字从房产证上移出去么?

浙江省-杭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6-14 16:31:47
用户:135*****828
律师回复(2)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164人

    回复于2022-06-14 16:36:00

    你好 一般不会移出去的

  • 回复于2022-06-15 07:06:21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议约定该房屋归男方,且男方缴纳了相关税费等款项,则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只写男方名字。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5*****82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