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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新民村委会 乙方:许金鹏 协议内容 一、甲方将村所属新民小学后排东面七间,面东两间出租给乙方办厂。 二、房屋租期十年(自2010年元月1日起至2020年元月1日’止)。 三、房屋租金前五年每年3000元,后五年每年3500元。 四、租金必须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七、工商税务登记由村牵头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新盖房屋由乙方负责,甲方没有出资,合同到期后由乙方 自行拆除,或双方协商折价卖给甲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沿东面围墙边向西新盖300平方米不另收租金。 现在租期已满,甲方让乙方拆掉乙方自建300平方米厂房,乙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江苏省-淮安市 其他 2022-06-27 16:07:45
用户:133*****988
律师回复(1)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289人

    回复于2022-06-27 17:07:26

    这个约定的是折价赔偿,甲方同意可以赔偿乙方,不同意这个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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