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新民村委会
乙方:许金鹏
协议内容
一、甲方将村所属新民小学后排东面七间,面东两间出租给乙方办厂。
二、房屋租期十年(自2010年元月1日起至2020年元月1日’止)。
三、房屋租金前五年每年3000元,后五年每年3500元。
四、租金必须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七、工商税务登记由村牵头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新盖房屋由乙方负责,甲方没有出资,合同到期后由乙方
自行拆除,或双方协商折价卖给甲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沿东面围墙边向西新盖300平方米不另收租金。
现在租期已满,甲方让乙方拆掉乙方自建300平方米厂房,乙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江苏省-淮安市
其他
2022-06-27 16:07:45
用户:13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