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大三,暑假兼职做外卖,我向租车公司租赁了电动车,在前天中午送餐的时候,钥匙没拔送餐回来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调取监控发现被人盗窃。租车公司的人告诉我电池上面有GPS,但是14分钟才可以查看一次位置,最后电池没电了,GPS不显示刷新了,车找不到了。现在车行的人要我按照合同上面的车2800电池2300赔偿。但是这个车的实际价格为车2100,电池1500,请问,我需要按照合同上赔偿5100,还是可以按照实际价格赔偿,(我向他赔偿时他需不需要向我出示购买时的发票等证明价格的东西)
河南省-洛阳市
合同纠纷
2022-07-04 1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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