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车(苏A0H75B)7月10日(周日)中午12点左右把车停在小区车位上,直到7月11日早晨8点上班,下楼发现车子被刮蹭了,立马打110报警了,随后来了一个交警过来询问、查看,因我10号中午拍了停车照片,所以交警查到了对方(苏A60JX9)号码并联系过来现场,同时我去了物业监控室查看了监控,显示停在我旁边车位的车子(苏A0H75B)在10号晚8:30-8:40分左右分别两次撞到我车,同时也撞到旁边路灯杆子,在撞到我车后,司机下来看了,然后就走了。对方司机过来后开始不承认说他撞的,然后要求私了,随后又说等他老板过来,他老板来后对我们趾高气昂,司机态度也变了,然后一起去了金箔路东山交警队,交。
江苏省-南京市
交通事故
2022-07-11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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