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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就是我6月14号和别人打架互殴对方14周岁。我是在喝酒的状态下拿了一个路灯给对方耳朵打破了,之后对方在医院住了3天院,然后就有事没事就去医院查看还没有什么大事。 之后在7月在14号的时候,派出所传唤去派出所调解和解赔偿这个问题,当时他们家要的太多了要10万元医药费包括损失费等等....之后和解没达成,派出所案件时间到了,给我们做出处罚,我被行政拘留7天。然后到现在对方家长想往上找,说派出所不公平,想连派出所一起告。 我想问问已经做出处罚了 还能重新更改案件吗。如果对方往上找了 我还需要担形事责任给我判刑吗

吉林省-长春市 其他 2022-07-21 18:32:10
用户:133*****004
律师回复(2)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2-07-21 18:34:28

    如你所述,对方没构成轻伤,通常不会你追究刑事责任。

  • 金勇律师

    月帮助33人

    回复于2022-07-21 19:20:32

    对方如果没有伤害到评残的程度的话,你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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