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面上班,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这些都是正常的.公司里面上班(公司待遇试用期内享有转正的待遇,这也确实是,公司里面上班,试用期的待遇和转正一样,我很同事也比较满意),但这几天要离职了,(我还处于试用期,没转正),按照劳动法,转正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打离职报告申请。提离职的时候,公司就说,你们待遇和转正的待遇是一样的,那么你也要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不让我提前三天,说我这样是不行的,想知道,公司这样是否合法,有没有想违背劳动法
浙江省-宁波市
合同纠纷
2022-07-22 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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