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以下购车合同条款是否合理?是否有将责任多归于买方的嫌疑?谢谢!
1.如因买方违约或买方个人原因致使本订单无法履行,卖方有权解除本订单并另行出售车辆,买方支付的预付款作为买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对卖方就车辆进行仓储保管等支出的补偿,卖方无需退还。 2.车辆交付时,因厂商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致车价上调或优惠幅度减少,则车辆售价作相应上调。 3.车辆配置及技术参数以厂商出厂配置及技术参数为准,如因厂商调整车辆配置或技术参数,导致交付时车辆配置与订车时不行,不视为卖方违约。 4. 买方对所购车辆的配置、型号、外观、内装、颜色等有异议的应在验车当场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车辆符合买方的要求。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2-07-27 17:13:27
用户:17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