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号在霞浦时代公司出差,项目经理抓到我部门的员工迟到,就体罚我的同部门的员工,我作为部门在霞浦项目的负责人,上前与项目经理理论,项目经理讲理讲不过我,就辱骂我的父母,侮辱我的部门,我一激动就踢了他两脚,当时现场只有我跟项目经理两人,现场无监控,现在公司要包庇项目经理,不承认辱骂我,给我两个选择,选择一,主动离职,公司发文公布,我与项目经理发生争执,之后我动手打了项目经理,鉴于我认错态度良好,给予从轻处罚,主动离职,选择二,公司开除我,不对项目经理做出处罚。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争取利益最大化
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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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2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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