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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6.21入职(有七天试用期),7.13离职。每下个月15号结算工资。六月份3天的工资他们以3600底薪(房饭补)结算我们,实习期的还没发。七月份他们说我们没做满一个月没房饭补以2300工资结算我们。请问工资合理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2-08-12 17:56:51
用户:159*****320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1人

    回复于2022-08-12 17:58:30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887人

    回复于2022-08-12 17:59:25

    你好就算是试用期也不得低于正常员工工资的80%进行发放。

  • 回复于2022-08-12 23:19:49

    你好,劳动纠纷,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欢迎电话咨询。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8人

    回复于2022-08-13 19:12:39

    那肯定是不合理的,你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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