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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话:双方因口角打架,报警后,验伤结果都是轻微伤,协商无果后,派出所第一次做出两人都是五日拘留和两百元罚款,二人不认,我方认为可以罚款不接受拘留,第二次结果说二人都是拘留5日,不罚款,对我方说这个是通知,不管认不认都这样,在通知书上就签字无异议,对方不认。最终结果就是判第一人200元罚款,我方五日拘留,给的理由就是 最后他们看了材料 觉得对方应该更轻。我方现在需要行政复议,该判决判的太重,且只因为另外一个人不认就做出不公平判决。

上海市 行政纠纷 2022-08-17 14: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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