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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并提前还了部分贷款,这部分是以男方个人名义贷款并还贷,结婚前男方还尚未领房产证,结婚后男方同意在领取房产证的同时加上女方名字,双方先一同去银行,银行出具证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时加女方名字,那么这房子婚前父母出资还贷部分是属于男方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想要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是对双方的赠予,那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前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才能使得这房子完全属于夫妻共有

江苏省-苏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8-22 23:14:52
用户:187*****670
律师回复(2)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2-08-22 23:16:55

    你好,父母出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律师回复2022-08-22 23:17:19
    需要男方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你们两人的
    用户追问2022-08-22 23:25:08
    出具的赠予证明是在领房产证之前还是领房产证之后,男方父母明确赠予双方有什么样的具体要求,到哪里公证才具有法律效益
    律师回复2022-08-22 23:26:11
    只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曾经明确表示过就行,如果为了规范,可写赠予协议进行公证
    用户追问2022-08-22 23:32:00
    是不是在领房产证加名字前出具赠予证明才可以
    律师回复2022-08-27 09:20:54
    最好在变更登记前出具赠予协议
    展开全部5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8-22 23:23:01

    男方父母出具赠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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