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孩子我今年十八岁,我的父亲和我母亲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在我上大学开始也就是20年开始给于我生活费从来都是我要,而且生活费给的不多,一年也不会见一次,在我十八岁之前,也就是这个月,他喝多了因为我向他索取生活费而骂我,以前喝多了也不止一次对我进行辱骂,离婚协议里写着和我母亲负担学费一人一半,今年开始拒绝负担,我现在还没工作,我可以通过法律深情他继续承担我的生活费吗?即使一个月才给我500,那也是我一周生活费.那他对女儿以及家人辱骂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吗?
辽宁省-葫芦岛市
婚姻家庭
2022-08-24 2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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