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没有结婚证 有一个小孩不到三个月 彩礼三金能要回来吗 小孩能要回来吗 生气的时候会拿小刀 尖锐的东西刺我 这个怎么维护自己 现在她不愿意和我过 和她家里人打电话 说不管 钱都在她爸那里 现在就是不愿意管了 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呢 需要一个律师打官司

安徽省-亳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8-25 12:45:55
用户:155*****597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0人

    回复于2022-08-25 12:54:38

    你好!可以诉请变更抚养权。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8-25 13:48:31

    建议你还是委托当地律师为你处理

  • 回复于2022-08-25 21:50:36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 回复于2022-08-26 10:34:09

    你好,小刀刺你,你就报警。彩礼能否要还,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应当返还。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8人

    回复于2022-08-26 11:31:2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电话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5*****59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