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跟别人合伙开寄售公司,然后我们的钱都转给一个股东来管理,(加我一共四个股东)抵押那些都是给那个管理钱的股东来管理,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客人抵押过程中,客人抵押了部车,抵押了5万,一个月后已经还了4万,被另外一个股东用了1万,还骗公司说客人只还了3万,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谁负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管理钱的没经过我们股东同意就直接借钱给别人,而且现在那个客人根本就没有借,又是被另外个股东挪用的,开个假的借条,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罪?我是应该起诉那个管理钱的还是怎么处理?因为散火的时候公司把这两个事的钱刚好分给我,我也是不知情口头答应了,现在我去找抵押寄售的那些客人才知以上上述的事,
广东省-惠州市
债权债务
2022-09-16 1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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