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跟别人合伙开寄售公司,然后我们的钱都转给一个股东来管理,(加我一共四个股东)抵押那些都是给那个管理钱的股东来管理,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客人抵押过程中,客人抵押了一部车借了5万,一个月后还了4万,被另外一个股东用了1万,还骗公司说客人只还了3万块钱,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谁负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管理钱的没人经过我们股东同意就直接借钱给别人,而且现在那个客人根本就没有借,又是被另外个股东挪用的,开个假的借条,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罪?我是应该起诉那个管理钱的还是怎么处理?因为前几天散火的时候刚好把这两个事的钱分给我,我也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口头答应了,这个是我转给管理者的本金,现在我去问客户
广东省-惠州市
债权债务
2022-09-16 1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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