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在教育机构报名自考本,当天晚上签完合同,第二日19号开通网络app线上课程,学了20天发现只有app上的下载好的网课并没有像招生老师说的老师每周都有个时间开设的网课,发现这种学习模式不适合自己,随即向机构提出解约,机构提出的方案是给同学开通个人学习账户、课程资源以及学习跟进服务,还有一些人力物力,扣除总学费30%,学费总共是7980。老师开设app的账号只有4科的课程,并没有学完,自考的报名费用他们也没有交,20天内也没有老师跟进,加上违约费用也不应该扣除30%。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2-09-17 1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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