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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我方骑电动车与一皮卡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目前车速鉴定报告显示对方皮卡车车速57,我方电动车车速32,我认为对方车速不止这么低,有没有必要重新找鉴定机构做车速鉴定?

青海省-海东市 交通事故 2022-09-19 19:52:24
用户:177*****606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2-09-19 20:00:48

    你好,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呢?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722人

    回复于2022-09-19 20:00:51

    如果没有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的意义不大

  • 回复于2022-09-19 20:01:51

    可以申请对鉴定结果经营复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1人

    回复于2022-09-19 20:13:4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9-19 20:15:37

    您好,此事故已经涉嫌构成交通事故罪。你方有权利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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