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在2020年8月3日和房东签了2020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的合同。搬家时间是8月21日或是8月23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提前了2至4搬家,当天房东送了钥匙,没说任何要把提前搬这时间平均一下算算房费的话,一直到第一张合同过期了,我要办居住证,要求房东续签合同,于是房东拿了合同约定合同要续住时间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房东依然没说我之前提前搬入要算房钱或是该日期,一直到2022年8月25日合同到期,该清算退押金了,房东就说我之前提前搬入要一天结算100元,还有高额的物业费就住四天承担236元,说了房东不人道,物业费退了,让我很恼火,提前搬入的时
广东省-中山市
合同纠纷
2022-09-20 1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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