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九月员工和公司因工资原因去了劳动局,解决了上个月公司拖欠的工资,公司承诺了九月份工资下个月十月十五号发放,但迄今为止并未发放, 不发理由:公司以员工拿走入职表(老板让拿的,仅是个人的)为理由,后来又让送回去,员工答应了但没送,公司以此为由不发放员工工资,说没有这个入职表就无法结算工资。 公司这种做法合适吗,以这个理由可以拖欠员工工资吗? 员工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处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员工应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浙江省-杭州市 其他 2022-10-19 18:03:12
用户:187*****771
律师回复(7)
  • 熊剑律师

    月帮助18人

    回复于2022-10-19 18:07:48

    你好,公司做法不合适,违法。员工没有过错,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回复于2022-10-19 18:10:10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 潘涵逸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2-10-19 18:14:52

    再去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198人

    回复于2022-10-19 19:48:50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回复于2022-10-19 19:50:29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金,可以和我电话沟通

  • 回复于2022-10-19 21:09:10

    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李鹏律师

    月帮助109人

    回复于2022-10-19 21:21:09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律师可以找我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77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