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2-10-30 11:59:46
你好,既然是法定监护人,直接把女儿接回来即可,关于彩礼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彩礼一般属于女儿自己,但地方习俗可能是归对方的父母。既然不想女儿在姑姑家,为什么不把女儿接回来呢?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2-10-30 12:01:29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但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愿给付女方的行为是可以的。
月帮助3230人
回复于2022-10-31 11:34:2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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